据荔枝新闻报道,山东滨州一超市将馒头扔地上,大爷大妈们或蹲或趴或跪在地上抢。超市工作人员回应称,店庆搞活动,馒头廉价1元4个,不是扔,是怕后面人抢不到。
超市的回应自省缺乏,辩解有余。不是扔,那就换成抛、丢、甩之类的动词?换什么词,都改动不了行为自身的性质。“怕后面人抢不到”,这一说法好像还体现出超市有爱心。但这种行为,恰恰给人不适感,就有网友评论道:“这与嗟来之食有何差异?”
商场有商场的礼仪,超市工作人员的言行要契合文明规矩,顾客也要遵从根本的品德习气,这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应缺失的。超市把东西扔给顾客,并且是扔到地上,就失去了根本尊重。别的,超市有职责引导文明购物,排队结账便是个常见比如。但这家超市与文明逆行,没有引导顾客排队,而是支撑乃至可能是自动诱导顾客疯抢,这不契合人们对超市的希望。
文明行为可以给个别和社会带来优点,所以不断得到倡议和饯别。违反文明的行为,除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损伤,还会给自己带来丢失。老年人疯抢馒头,假如跌倒受伤,超市就得承当职责。尽管没有发生意外,但扔馒头的行为自身,对超市形象就构成了负面影响,这是自取其祸。
扔馒头的动作,已将超市文明短板暴露无遗,该好好补一下文明这堂课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伍少安
一审 陈久菊
二审 伍少安
三审 蔣叶俊